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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泽县国土资源局首页 >> 网上办证  欢迎光临洪泽国土资源管理局
填表说明
1.为了能及时为你服务,请您准确填写表中信息。
(1)证件号:在下拉框中选择证件类别,在文本框中输入证件号。非身份证证件(如:军官证等)请选择其他,在文本框中输入证件号。
(2)分割证号填写:如2003—02344。
(3)房证填写:如洪房权证(鼓楼)字 第123号。
(4)用途在下拉框中选择。
(5)房屋座落:按分割证填写。要准确填写小区(或街道)名、楼号和房号。
(6)地下室:如有地下室,选择“有”。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信息。地下室分割证号只需填写“—”后的数字。如果地下室没有分割证,地下室分割证号请填写房屋分割证号。在备注栏内注明:地下室没有分割证。
(7)阁楼填写方法与地下室相同。
(8)如果有车库(棚),请在地下室栏内填写,并在备注栏内注明:地下室为车(棚)。
(9)如果地下室、阁楼有单独房证,请单独申请,并在备注栏内注明为:地下室或阁楼。
(10)申请人姓名、房屋座落应于分割证上姓名、身份证上姓名和房证上的姓名、房屋座落一致(包括使用的文字),否则,系统将不予受理。
2. 我们的办证期限为15个工作日(从申请第二天开始计时),请届时携带有关材料到行政审批中心领取,或上我局网站查询有关办理事宜。
3. 领证时需要携带材料:
(1)房证复印件一份,带原件查验
(2)分割转让证原件一份
(3)购房合同原件一份
(4)身份证复印件一份,带原件查验
(5)购房者私章
(6)所需费用 45 元
请检查你的材料是否齐全,如有欠缺,请补齐后再在网上申请。
4. 如有不明,请打电话:0517-87209011询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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